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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设立的机动车检验技术管理处(以下简称“北京质监局车辆处”)对北京望京北机动车检测场进行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现场评审。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从公安交管部门接手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管理的任务后,北京质监局办理的第一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评审。
公安交管部门移交权力
2005年初,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开始承担机动车安检机构的主要管理任务,而公安交管部门则主要负责监督工作。
为什么要移交管理权?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的一份资料中查到这样一段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移交过来的检验机构一共有1860家,近2000条检测线,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己办的,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其他单位联合办的,有企业出资办的,有三分之一的安检机构能实现检测数据联网。对这些安检机构管理方式是实行省一级管理,对检测机构实行委托,签订委托书,有效期一年。检测设备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进行周期检定。在这些机构中,通过计量认证的有550家,未通过计量认证的有1310家。
从这段文字中反映的问题来看,机动车安检机构一半以上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背景和计量问题,这可能是导致管理权转移的重要原因。虽然记者的猜测最终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将机动车安检机构的主要管理任务转移,是希望更好地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秩序,使其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国家质检总局整顿安检机构
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权移交后,国家质检总局为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测验机构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根据《规定》,主管部门将通过联网监察、查阅原始检验记录、调取检验报告、检验能力比对试验、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审核年度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安检机构进行日常检查。
之后,针对部分安检机构可能存在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假检测报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还发出通知,要求地方质监部门在7月30日前完成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集中专项监督检查。
但到目前为止,北京质监局仅对北京望京北机动车检测场进行了资格审查。对于延期检查,北京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这样解释,“现在,管理思路刚刚理顺,另外,相关细则没有出台,所以一直没有开展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年检的工作。望京北机动车检测场因为奥运征地搬迁,所以需要提前进行资格审查。”他介绍,北京市各个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检测资格在8月31日到期,国家质检总局年检细则也会在近期出台,之后北京市质监局将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
今后每隔三年,各地质监部门将对机动车检测机构重新审查并发放资格证书。每年,机动车安检机构都要向各地质监部门提供年度报告,并且各地质监部门也会不定期对安检机构进行单项或全面的抽查。
检查结果传回公安部
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权移交后,由于没有与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利益关系,国家质检总局的管理可能会更公正。这是否意味着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工作已经理顺?当北京质监局一位工作人员提到对检查数据的处理方式后,记者对此产生了疑问。
北京质监局车辆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检测结束后,我们会将机动车检测数据直接传到公安交管部门,因为这个数据对公安交管部门非常重要。我们车辆处也在做一些工作,争取将来也能拥有这些数据的备份。”
看来,各地质监部门只是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管理,并不直接参与这些检查结果的保存,这个数据目前看来对各地质监部门的作用也不大。在这种前提下,公安交管部门如果对数据产生疑问,或者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工作有异议,也只有通过质监局车辆处进行处理。
“表面上,这种管理方式很好,保持了管理的相对独立性,还可实现相互监督。但是,在数据的提供者和需要者之间增加的中间环节实际上就是一种机构的重复设置,是对资源的浪费。”一位行政管理专家对记者说。
熟悉汽车行业管理的业内专家杜芳慈认为,将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管理权放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公安部可能都不太合适。“人、机、路是一个系统,国外通行的做法是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工作一般由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这样更便于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杜芳慈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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